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畜牧技術及禽畜馴馭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畜牧技術:含畜禽及野生動物之育種、改良與推廣、畜禽飼養管理,繁殖技術、生殖生理與營養試驗改進、畜禽產品之開發利用、加工製造與檢驗、飼料作物與牧草之試驗栽培與貯存、飼料之製造與品管、畜牧污染防治、動物保護及動物產品生產場衛生管理等。
2.禽畜馴馭:含畜禽與野生動物之飼養照顧、管理、訓練、使用、保護、觀察等。
高普考畜牧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 應考資格 |
高考三級 |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獸醫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普通考試 |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職業學校畜牧、獸醫、畜牧獸醫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
高普考畜牧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 專業科目 |
高考三級 | 三、家畜生理學與解剖學 四、家畜營養學 五、家畜育種學 六、豬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七、乳牛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八、家禽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
普通考試 | ※三、家畜解剖生理學概要 四、畜產加工概要 五、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六、畜牧學概要 |
高普考畜牧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各縣市政府農業局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