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高普考衛生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衛生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技術、醫事技術、醫用放射物理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衛生技術:含疾病與性侵害防治、疾病監測、婦幼衛生、家庭計畫、衛生保健、營養、口腔衛生、職業衛生、醫療品質、醫療管制、醫事爭議審議鑑定、健康營造、藥物管制及食品衛生等。
2.醫事技術:含齒模與支架義肢修製、語言治療及聽力檢查等。
3.醫用放射物理:含放射儀器之品管與測試、輻射安全防護及放射治療計畫等。

高普考衛生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環境科學、中醫學、中藥資源、公共衛生、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生化工程、生化科技、生物科技、生物技術、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農業生物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科學、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牙醫學、生命科學、生物、分子生物、分子與細胞生物、生物化學、生物資訊、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多樣性、生物工程、生物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分子醫學、生物藥學、保健營養、營養科學、食品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家政、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畜牧、畜牧獸醫、畜產、動物、動物科學、博物、植物、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微生物與生化學、免疫學、農業化學、農藝、衛生教育、營養、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環境醫學、口腔醫學、醫學技術、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檢驗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醫藥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藥學、藥理學、藥理暨毒理學、毒理學、病理學、生理學、流行病學、護理、護理助產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農業、海事(水產)、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或其他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衛生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公共衛生學
六、生物統計學
七、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八、衛生行政與法規
普通考試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四、生物技術學概要
五、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六、流行病學概要

高普考衛生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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