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1日 星期一

華信招空服員 起薪約四萬

【2012.12.31-聯合報╱記者李承宇/台北報導】華信航空明年開春招募廿二人,後天開放網路報名;由於基地在台中,歡迎中南部民眾加入,如果有護理背景的考生還可額外加分。

華信空服員起薪約四到五萬元,薪水算是相當不錯。今年華信招募十五名空服員時,錄取率約百分之二;明年初招募廿二人,預計也將吸引大批考生。華信明年一月廿六、廿七日將在台中進行面試。

雖然華信空服員薪水比不上飛國際線的華航、長榮,但是華信是飛短程區域航線,下班後可以每天回家,不用待在外站。

華信表示,明年要增加一架波音七三七—八百型客機,大陸、日本包機增加,澳門也有意增班;加上兩岸直航新航線將開闢,因此需要更多空服員。

華信表示,招考第一關是資格審查和儀容評審,考生還要到達多益五百分以上的英語門檻;採國、台、英語面試,會的語言愈多愈好。

全文網址: 華信招空服員 起薪約四萬 | 職場觀測 | 生活天氣 | 聯合新聞網 http://udn.com/NEWS/LIFE/LIF6/7601091.shtml#ixzz2GbQWZrV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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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高考公職建築師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建築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建築工程之知能,對建築法規之擬訂、各種工程與有關建築物之設計、附屬設備之調查、測量、規劃、施工圖說與施工說明書之擬訂、工程材料規格與工程預算之擬訂、建築物與有關結構物之保養、營建、施工、裝置、檢驗、管理、擴建、修改、重建與修繕、建造行為之許可、古蹟與歷史建築之維修、建築結構系統之規劃、設計與施工、建築基地之配置、施工與地質分析及建築工程材料之檢驗與性能分析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考公職建築師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建築師證書及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具有三年以上工程經驗證明文件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工業設計系建築工程組、公共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都市發展與建築、建築與室內設計、空間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建築與城鄉、軍事工程、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考公職建築師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建管行政
四、營建法規與實務
五、建築結構系統

高考公職建築師分發單位:
內政部營建署、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各縣市政府、鄉鎮市公所等。

高普考都市計畫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都市計畫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都市計畫技術之知能,對都市與區域國土之調查分析研究、都市設計、都市計畫、都會區計畫、縣市綜合發展計畫、區域計畫、國土計畫、農村計畫、工業區計畫、新市鎮、新社區、都市更新、國民住宅、公共設施、公用設備與特定區開發等建設計畫及工程之資訊建立、勘查、測繪、樁位測釘、規劃、設計、協議與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都市計畫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工業設計、不動產與城鄉環境、不動產經營、公共工程、公共行政、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市政、市政暨環境規劃、交通工程與管理、地政、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行政管理、行政管理暨政策、建築、建築及城鄉、建築及都市計畫、建築及都市設計、建築設計、建築與文化資產保存、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造園景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規劃與防災、都市發展與建築、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測量、農村規劃、營建、營建科技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都市計畫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都市及區域計劃法令與制度
四、都市及區域計劃理論
五、都市及區域政策
六、環境規劃與都市設計
七、土地使用計劃
八、都市經濟與工程概論
普通考試 三、都市區域計劃概論
四、都市及區域計劃法規概要
五、環境規劃及都市設計概要
六、土地使用計劃概要

高普考都市計畫技術分發單位:
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交通部臺灣鐵路管理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土保持局、各縣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處、城鄉發展局、觀光旅遊局等。

高普考水土保持工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水土保持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土保持工程之知能,對集水區經營、治山防災與各類水土保持相關工程之規劃、測繪木工程之測繪、分析、設計、施工與維護管理、水土保持計畫審查監督、邊坡穩定與水土保持植生技術、蝕溝整治、野溪治理、沖蝕、崩塌、地滑與土石流等相關工程之調查規劃治理、農路規劃設計及山坡地水土保持之調查與研究發展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水土保持工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防災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地資源、土壤、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利工程、水利及海洋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球科學、地質、自然資源管理、河海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及都市計畫、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植物科學、測量、園藝、資源工程、資源保育、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經濟、農藝、農園生產技術、營建工程、營建管理、營建技術與管理、營建科技、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衛生、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防災設計、坡地防災及水資源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工科或其他農科、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水土保持工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土壤沖蝕原理與控制
四、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
五、植生工程
六、水土保持工程
七、坡地穩定與崩塌地治理工程
八、坡地保育規劃與設計
普通考試 三、土壤沖蝕及水土保持概要
四、植生工程概要
五、集水區經營與水文學概要
六、坡地保育概要

高普考水土保持工程分發單位:
各縣市鄉鎮市公所、各縣市政府、工務局、農業局等。

高普考機械工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機械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機械工桯、車輛工程、鐵路車輛工程、航空工程、船舶工程、印鑄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機械工程:含蒸氣鍋爐、發動機、透平機、冷熱機、通風機、唧筒、儀錶、樣板、手工具、管路系統、空壓機、鼓風機、機械欄污柵、空調冷凍機、擠、軋、壓、切、抽、旋、鉋機具、農業機具與兵工械彈之製配修理、金屬用品之加工生產之設計、製圖、檢驗與管理、廠、礦之機械規劃、搬運、通風、排水與防火等設備之機械結構設計、施工規劃、安全管理與維護、防爆電機設備之規劃與安全管理、機械自化及機械紡紗、纖造與染整等。
2.車輛工程:含汽車、特種車輛、軌道車輛、機車、自行車與其零組件之研發、設計、製造組裝、測試檢驗、修理、保養與管理等。
3.鐵路車輛工程:含鐵路機車、柴油車、汽油車與客貨車之檢查、保養、修理、配製與裝具器材管理等。
4.航空工程:含飛機、航空發動機、儀器與專用設備之裝配、檢查、修理及有關器材裝具管理等。
5.船舶工程:含船體與船上之動力設備與操縱裝置及其他附屬裝備與器材之安裝設計、繪圖、檢查與核算等。
6.印鑄:含鑄字、排版、清版、鑄版、雕刻製版、電鍍製版、照像製版、油墨調配、印刷、裁切及裝訂等。

高普考機械工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工程與管理、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自動化及控制、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職業教育、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機械工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熱力學
四、汽車動力機及底盤
五、機動學
六、機械設計
七、應用力學
八、電工學
普通考試 三、機械原理概要
四、機械力學概要
五、機械製造學概要
六、機械設計概要

高普考機械工程分發單位: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交通部公路總局(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各縣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局等。

高普考電力工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電力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力工程之知能,對發電、輸電、配電、容電、電動、電用、控制設備、機具與器材之修造裝備、電機運轉、電纜架設、電力系統之設計、施工規劃、安全管理、維護、測繪與檢驗、有關器材裝具之改良管理、電力生產及廠、礦之電力規劃等,從事計畫、研究、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電力工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科技教育、工業教育、工業管理、生物機電、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光電與材料科技、光機電工程、光機電整合工程、自動控制、自動化控制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兵器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及船舶電機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通訊工程、通訊與導航工程、微電子工程、資訊工程、資訊教育、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機工程、電機與控制工程、冷凍空調工程、能源與冷凍空調工程、電機電力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自動化、應用物理、醫學工程、車輛工程、能源與資源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電力工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機機械
八、電力系統
普通考試 三、基本電學
四、電工機械概要
五、輸配電學概要
六、電子學概要

高普考電力工程分發單位: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工程處、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公路總局蘇花公路改善工程處(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行政院勞工委員會中區勞動檢查所、各縣市政府等。

高普考電子工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電子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電子工程之知能,對電子與電訊工程等設備之設計、裝配、架設、修造、檢查、保養、試驗與調整及其他有關之器材製具具保管等,從事計畫、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電子工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控制、材料科學、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核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能源與資源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電子工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磁學
八、半導體工程
普通考試 ※三、計算機概要
四、基本電學
五、電子學概要
六、電子儀表概要

高普考電子工程分發單位: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經濟部標準檢驗局、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儀器檢校中心、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各縣市政府等。

高普考電信工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電信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電信工程之知能,對頻譜規劃、頻率之分配、干擾、協調與調整、電波監測、射頻器材管制、有線、無線電、光電通信、廣播與電視系統之工程分析、預測、規劃、設計與技術監理、電信設備之查核、審驗與技術監理、電信業務編碼、電信技術規範之訂定與審議、網際網路之監理及電信技術研究發展等,從事計畫、研究、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電信工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教育、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醫光電工程、光電工程、自動化及機電整合、自動控制、材料科學、系統工程、物理、計算機工程、計算機科學、計算機管理決策、核子工程、航空太空工程、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通訊工程、微電子工程、微機電系統工程、資訊工程、資訊科學、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通訊、電信工程、電腦與通信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能源與資源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電信工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計算機概論
四、電路學
◎五、工程數學
六、電子學
七、電磁學
八、通信與系統
普通考試 ※三、計算機概要
四、基本電學
五、電子學概要
六、通信系統概要

高普考電信工程分發單位:
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臺北市政府警察局通信隊等。

高普考資訊處理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資訊處理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資訊處理及資訊工程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資訊處理:含資訊作業之規劃、設計與使用、電子計算機之應用、研究發展、效率查核、登錄、操作與管理、資料庫、網站、網路、資料檔案與報表之管理及電腦教育訓練等。
2.資訊工程:含電子計算機架構與理論、數位系統、多媒體系統、電腦通信與網路架設、資料結構、計算機結構、軟體工程、資訊安全、數位電路、系統分析、系統設計、程式設計、編譯器設計、編碼技術及人機介面等。

高普考資訊處理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
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高普考資訊處理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資料結構
四、程式語言
五、電腦網路
六、系統分析與設計
七、資料庫應用
八、資訊管理與資通安全
普通考試 ※三、計算機概要
四、資料處理概要
五、資訊管理概要
六、程式設計概要

高普考資訊處理分發單位: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內政部營建署、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各縣市政府等單位。

高考輻射安全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原子能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原子能技術、核能安全管制、輻射安全管制、放射性物料安全管理、環境輻射偵測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原子能技術:含原子能在醫農之應用技術及核子反應器與其他核能相關設施之研究發展運用、運轉、操作與檢測等。
2.核能安全管制:含核能設施安全之評估、督導與管制及核子事故之預防、調查評估、整備、應變、復原、保險與賠償之研究等。
3.輻射安全管制:含輻射安全、放射性核種之推廣應用、放射性物質與可發生遊離輻射設備之生產、安裝、品保、使用、廢棄、運送與儲存及有關輻射防護與作業之規劃、管制與稽查等。
4.放射性物料安全管理:含放射性廢棄物之處理、運輸、貯存與最終處置之規劃研究管制、核子原料之探堪開發及核子燃料之設計、研究、生產與管制等。
5.環境輻射偵測:含核能設施有關環境輻射之評估、管制與監測及環境中天然與人造游離輻射之研究與偵測等。

高考輻射安全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與系統科學、化工與材料工程、化粧品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材料工程、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生化工程、生化與生醫工程、生命科學、動物、生物科學、生物醫學工程、材料科學、放射技術、放射科學、放射醫學科學、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生物醫學影像暨放射科學、物理、原子科學、核子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動力機械工程、控制工程、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信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醫療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應用化學、應用物理、醫學工程、醫學技術、醫學放射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考輻射安全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放射物理學
四、輻射安全
五、輻射防護法規
六、輻射應用及其防護
七、輻射劑量學
八、輻射度量

高考輻射安全分發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等。

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高普考化學工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化學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化學、一般化學工程、化學儀器操作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化學:含有機化學、無機化學、分析化學、物理化學、生物化學、食品化學、營養化學與一般化學之應用及化學成分、分子構造、物質性質、化學變化與有關物質與能量之探討與解說等。
2.一般化學工程:含化學工廠之建立、化學工業產品及與副產品之研發提煉、原料、成品與半成品之分析、檢驗與包裝、有關裝具之維護保管、生產技術方法之改進、紡織物之試驗、漂染、印花加工與高分子合成及紡織原料與整理加工劑之選配等。
3.化學儀器操作:含核磁共振與元素分析儀等化學物質分子鑑定相關儀器之操作維護、保養等。

高普考化學工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工教系工職教育組、工業化學、工業安全衛生、化工與材料工程、材料工程、材料科學與工程、化粧品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生化科技、生物科技、生物醫學科學、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物工程、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生物產業科技、有機高分子、科學教育系化學組、自然科學教育、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營養、食品營養、家政學系營養組、海洋生物技術、紡織工程、高分子工程、高分子材料、分子科學與工程、陶業工程、森林學系木材科學組、森林學系林產組、森林學系森林工業組、農業化學、應用化學、職業安全與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醫藥暨應用化學、醫藥化學、藥學、生物藥學、纖維工程、纖維與複合材料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化學工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化學程序工業(包括質能均衡)
四、有機化學
五、儀器分析
六、物理化學(包括化工熱力學)
七、輸送現象與單元操作
八、化學反應工程學
普通考試 三、工業化學概要
◎四、有機化學概要
五、分析化學概要
六、化工機械概要

高普考化學工程分發單位:
經濟部標準檢驗局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動檢查所、各縣市環境保護局、國立故宮博物院等。

高普考環境檢驗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環境檢驗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環境檢驗之知能,對工、商、廠礦所排放之環境污染物、環境空氣品質、空氣聞臭、飲用水、水體、水質、土壤、廢棄物、環境用藥、毒性化學物質與微生物、噪音、振動及排游離輻射之檢測方法研訂、採樣與檢驗分析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環境檢驗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科技、生物技術、生物多樣性、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科技暨資源、食品工程、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獸醫微生物學、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藝、電子物理、衛生教育、應用物理、應用化學、營養、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生物藥學、天然藥物、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環境檢驗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分析化學
四、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五、儀器分析
六、水質檢驗
七、廢棄物檢驗
八、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普通考試 三、分析化學概要
四、儀器分析概要
五、環境化學概要
六、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高普考環境檢驗分發單位:
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等。

高普考測量製圖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測量製圖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測量及地圖繪製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測量:含大地測量、河川與海洋測量、航空攝影測量、土地測量、三角(邊)測量、精密導線測量、圖根測量、戶地測量、土地複丈、建築改良物測量、定著物位置測量、都市計晝樁位測設、衛星定位測量、地籍測量、重力測量、遙感探測及地形測量等。
2.地圖繪製:含地籍圖、地形圖、地籍公告圖、土地使用圖、各種位置圖、水文圖、都市計畫圖、段接續一覽圖、地段圖、行政區域一覽圖、航空測量圖、海圖、交通網路圖及有關政治、經濟等用途地圖之繪製等。

高普考測量製圖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及防災工程、土木與工程資訊、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地學、土地資源、土地管理、土地管理與開發、不動產經營、不動產與城鄉環境、水土保持、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地政、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河海工程、建築、建築工程、建築設計、建築與古蹟維護、軍事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工程、航空測量、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發展與建築、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及空間資訊、應用空間資訊、測繪工程、農村規劃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數學、數學教育、數學資訊教育、應用數學、營建工程、營建工程與管理、營建管理、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測量製圖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測量學(包括地籍測量)
四、地理資訊系統
五、土地法(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六、大地測量(包括測量平差法)
七、航空測量學與遙感探測
八、地圖學
普通考試 三、測量學概要
四、測量平差法概要
五、土地法概要(包括地籍測量法規)
六、地理資訊系統與製圖學概要

高普考測量製圖分發單位: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內政部國土測繪中心、各縣市地政事務所、地政局、地政局土地開發處等。

高考藥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藥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藥事之知能,對藥用植物選種、栽培與試驗、藥物、生物製劑與含藥化妝品之研發、製造、品管、查驗登記與審核、藥化、藥理與毒理之試驗、藥品身體利用率鑑定、藥品血中濃度監測、藥物不良反應通報、藥物鑑定管理、藥事資料彙編及藥物、藥局與藥商之管理、取締業務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考藥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藥學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高考藥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藥理學與藥物化學
四、藥物分析與生藥學(包括中藥學)
五、調劑學與臨床藥學
六、藥劑學(包括生物藥劑學)
七、藥物治療學
八、藥事行政與法規

高考藥事分發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等。

高普考交通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交通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交通技術與系統設計、鐵路、公路修護、航海管制、船舶檢丈、作業船舶、甲板作業、海底作業、一般駕駛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交通技術與系統設計:含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
2.鐵路、公路修護:含鐵路、公路、鐵路機車、柴油車、客貨車、汽車及其設備、零件、裝具器材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等。
3.航空管制:含對船舶之進港、出港、航行與錨泊之引導、管理等。
4.船舶檢丈:含對各型船舶之檢查與丈量等。
5.作業船舶:含對港口與航行湖川等水道各種小型船舶之浚渫、拖運、施工、起重機船、渡船、艙面與機艙之各種作業等。
6.甲板作業:含船舶守值、船舶結繩、縫帆與操舵、敲剷油漆及船體保養等。
7.海底作業:含對海底調查、測量、檢修、爆破、搜索遺物及打撈沉船等。
8.一般駕駛:含曳引機、堆高機、起重機、查道車、吊車及各型蒸汽、汽油、柴油、電動、電氣、酒精等車輛之駕駛、簡單保養與維護等。

高普考交通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交通、交通工程與管理、交通運輸工程、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車輛工程技術、河海工程、航運管理、物流與航運管理、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動力機械、商船、造船工程、都市計畫、運輸工程與管理、運輸科技與管理、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輸與倉儲營運、運輸與航海科學、運籌管理、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電機工程、營建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交通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運輸學
四、交通工程
五、運輸規劃學
六、交通安全
七、交通控制
八、統計學
普通考試 三、交通工程概要
四、運輸規劃概要
五、統計學概要
六、交通控制概要

高普考交通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公路總局養護工程處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所 各縣市政府及交通局等。

嘉明湖 透明外星人


嘉明湖有外星人? 警察拍到透明人
〔自由時報記者楊久瑩/台北報導〕外星人現身台灣東部?台灣飛碟學會昨對外公布一張由警員在三千多公尺高的嘉明湖拍攝到的外星生物照片,透明狀似剪紙人的高大身影、有蹼的手部,迥異於地球人,相當特殊。

透明狀高大身影 手部有蹼
這張疑似外星生物照片,是由警員陳詠鍠於去年五月十四日與同事休假時,攀登位於台東縣海端鄉嘉明湖所拍攝,陳詠鍠告訴台灣飛碟學會理事長黃朝明說,他以iPhone4手機拍攝山景,拍照時未發現異狀,下山後重看手機,才發現竟拍到奇怪的人形。

國內專家 無法斷定是造假
黃朝明說,這張照片最令人不解的是,在外星生物影像下方出現明顯疊影。飛碟學會花了一年時間找手機、電腦、攝影等各領域專家鑑定,卻無法斷定是造假。部分專家則解釋,可能是快取記憶體中殘存影像被誤植在此張影像中,只是如被誤植,也不可能精確地讓照片中人形,恰好站在山的稜線上。

國內影像處理專家簡榮泰說,如果拍照者在拍攝過程中出現震動,的確可能出現類似疊影的「殘影」,但此殘影僅出現在局部範圍,他仔細看過人形下方的長條殘影,再比對殘影上下方的畫素卻又十分接近,不像是造假剪接的照片。就他對數位相機及手機攝影的了解,殘存影像要被精準誤植在這張風景照中,機會可說是微乎其微。如果這真是外星生物,則體型必定十分高大。

攝影師小鹿分析說,此人形異常清晰,與周邊影像疊影明顯不符,而且沒有影子,不無造假可能。

簡榮泰認為,如果身體透明,很難拍出照片常理中該出現的線條及影子,也有可能是外星球生物構造特殊,無法用地球生物拍照時該有的狀況來解讀。

台灣飛碟學會 擬送國外鑑定
黃朝明補充,據國外報導,已出現過多起人類肉眼無法看見,但相機捕捉到的情形,台灣飛碟學會已計畫將該照片送往國外鑑定,尋求國外幽浮及飛碟團體的專業協助。

圖/嘉明湖疑拍到外星人,台灣飛碟學會提供

高普考氣象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氣象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氣象及海象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氣象:含對大氣現象、性質、變化與其相互關係之探討、模擬與觀測、天氣與氣候預報,氣象研究與統計、災害調查,氣象儀器之研發與檢校維護及氣象資料之處理與供應等。
2.海象:含對大氣與海洋交界面之自然現象、變化與其相互作用之探討、海象觀測、預報、研究與統計、災害調查、海象儀器研發與檢校維護及海象資料之處理與供應等。

高普考氣象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天文、天文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物理、氣象、海洋、海洋物理、海洋資源、河海工程、航海、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數學、應用物理、應用數學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氣象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大氣測計學(包括傳統觀測與遙測)
四、天氣學(包括天氣分析與天氣預報)
五、氣候學(包括氣象統計)
六、應用數學(包括微積分、微分方程與向量分析)
七、大氣動力學
八、大氣物理學(包括大氣輻射與雲物理)
普通考試 三、大氣科學概要
四、微積分
五、天氣學概要(包括基礎天氣分析與基礎大氣動力學)
六、大氣測計學概要

高普考氣象分發單位:
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等。

高普考技藝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技藝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技藝、美工設計、工業設計等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技藝:含木、竹、籐器之編製、陶瓷器、銅器、玉石、牙骨、群金、書畫、圖書文獻、砌體構造大木作、小木作、石雕、磚雕、剪黏、泥塑、彩繪、髹漆、鑿花、古蹟、歷史建築修護技術、版刻、造紙、摹搨、作筆製墨、刺繡、針織、雕刻、裱褙與編織等藝能之傳習製作、化粧、縫紉、油漆、噴漆、烹飪、理髮、樂器與體育器材之操作與製造、舞台燈光、音響與舞台設計及鐵工、車床與水管配線等技能之傳授等。
2.美工設計:含出版品、標誌符號、徽章、電腦繪圖、陶瓷、玻璃、金屬工藝產品設計、櫥窗、室內空間佈置裝飾及傢俱造型設計之美工設計等。
3.工作設計:含新式樣專利審查、設計保護、產品設計、設計推廣及設計管理等。

高普考技藝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商業設計、工業教育、工業產品設計、工業設計、工藝、工藝設計、印刷工程、印刷藝術、印刷攝影、室內設計、美術工藝、商品設計、商業設計、設計、設計創作、造園景觀、景觀、景觀建築、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視覺傳達設計、漁業生產與管理、機械工程、應用美術、應用藝術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技藝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工藝材料學
四、圖學
五、藝術概論
六、美學
七、基本設計
八、實地考試:產品設計實務(內容分陶瓷或木竹器或金屬或染織或絹印等五種)(應試時間六小時)
普通考試 三、工藝材料學概要
四、美學概要
五、基本設計
六、圖學概要

高普考技藝分發單位:
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等。

高普考視聽製作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視聽製作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視聽資料之攝影及製作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視聽攝影:含各種動靜影象之計畫、設計與攝製及影像資料之典藏、管理與運用等。
2.視聽製作:含各種影像之拍攝、剪接、配、錄音、拷錄、傳送、特效(包括平面攝影之放大、整修)及多媒體視聽影像等製作設計與執行等。

高普考視聽製作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及格者。

高普考視聽製作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大眾傳播學
四、影視製作原理
五、攝影與圖文傳播
六、紀錄片企畫與編導
七、視覺傳播
八、美學
普通考試 三、影視製作學概要
四、大眾傳播學概要
五、攝影學概要
六、編導概要

高普考視聽製作分發單位:
國立故宮博物院等。

高普考衛生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衛生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衛生技術、醫事技術、醫用放射物理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衛生技術:含疾病與性侵害防治、疾病監測、婦幼衛生、家庭計畫、衛生保健、營養、口腔衛生、職業衛生、醫療品質、醫療管制、醫事爭議審議鑑定、健康營造、藥物管制及食品衛生等。
2.醫事技術:含齒模與支架義肢修製、語言治療及聽力檢查等。
3.醫用放射物理:含放射儀器之品管與測試、輻射安全防護及放射治療計畫等。

高普考衛生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壤環境科學、中醫學、中藥資源、公共衛生、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生化工程、生化科技、生物科技、生物技術、生物技術與化學工程、農業生物技術、生物農業科技、生物科學、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牙醫學、生命科學、生物、分子生物、分子與細胞生物、生物化學、生物資訊、生物資源、生物資源技術、生物多樣性、生物工程、生物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分子醫學、生物藥學、保健營養、營養科學、食品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家政、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畜牧、畜牧獸醫、畜產、動物、動物科學、博物、植物、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微生物與生化學、免疫學、農業化學、農藝、衛生教育、營養、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環境醫學、口腔醫學、醫學技術、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檢驗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醫藥化學、獸醫、獸醫微生物、藥學、藥理學、藥理暨毒理學、毒理學、病理學、生理學、流行病學、護理、護理助產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農業、海事(水產)、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或其他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衛生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公共衛生學
六、生物統計學
七、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
八、衛生行政與法規
普通考試 三、醫用微生物及免疫學概要
四、生物技術學概要
五、公共衛生與衛生法規概要
六、流行病學概要

高普考衛生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衛生署、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行政院衛生署國民健康局、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行政院衛生署中醫藥委員會、各縣市政府衛生局等。

高普考漁業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水產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產技術之知能,對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推廣、水產資源調查、評估、保育、復育、增殖、開發、利用、採集、加工製造、冷凍冷藏技術研究與設計開發、漁場環境改造與技術開發、水質之監測、管理、調查、統計、分析與評估運用、漁撈、漁業災害防治、魚病防治、漁具、漁法、漁用機械、餌料與飼料之研究改良、漁船設計及魚貨進出口檢驗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漁業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資源、生物科技、生物科學、水生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環境及工程、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海事(水產)、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海事(水產)、農科或其他海事(水產)、農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漁業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資源學
五、漁具學
六、漁法學
七、漁場學(包括漁海況學)
八、生物統計學
普通考試 三、水產概要
四、航海學概要
五、漁具漁法學概要
六、漁場學概要(包括水產資源)

高普考漁業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新北巿政府漁業及漁港事業管理處等。

高普考養殖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水產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產技術之知能,對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推廣、水產資源調查、評估、保育、復育、增殖、開發、利用、採集、加工製造、冷凍冷藏技術研究與設計開發、漁場環境改造與技術開發、水質之監測、管理、調查、統計、分析與評估運用、漁撈、漁業災害防治、魚病防治、漁具、漁法、漁用機械、餌料與飼料之研究改良、漁船設計及魚貨進出口檢驗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養殖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資源、生物科技、生物科學、水生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環境及工程、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海事(水產)、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海事(水產)、農科或其他海事(水產)、農科同等
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養殖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養殖
五、魚類生理學
六、飼料與餌料學
七、魚病學
八、生物統計學
普通考試 三、水產概要
四、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五、飼料與餌料概要
六、魚病學概要

高普考養殖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宜蘭縣漁業管理所、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各縣市政府等。

高普考畜牧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畜牧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畜牧技術及禽畜馴馭之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畜牧技術:含畜禽及野生動物之育種、改良與推廣、畜禽飼養管理,繁殖技術、生殖生理與營養試驗改進、畜禽產品之開發利用、加工製造與檢驗、飼料作物與牧草之試驗栽培與貯存、飼料之製造與品管、畜牧污染防治、動物保護及動物產品生產場衛生管理等。
2.禽畜馴馭:含畜禽與野生動物之飼養照顧、管理、訓練、使用、保護、觀察等。

高普考畜牧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畜牧獸醫、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技、動物科學、動物科學技術、獸醫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職業學校畜牧、獸醫、畜牧獸醫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畜牧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家畜生理學與解剖學
四、家畜營養學
五、家畜育種學
六、豬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七、乳牛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八、家禽學(包括加工與利用)
普通考試 ※三、家畜解剖生理學概要
四、畜產加工概要
五、飼料與營養學概要
六、畜牧學概要

高普考畜牧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恆春分所、各縣市政府農業局等。

高考公職獸醫師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獸醫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獸醫之知能,對輸出、輸入動物防疫檢疫、動物疾病與人畜共通傳染病之預防、診斷、治療、處方、防疫、檢疫與檢驗、屠宰場與動物產品之衛生檢查及動物用生物與化學藥品之製造、檢定、貯備供應管理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考公職獸醫師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領有獸醫師證書者,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畜牧獸醫、獸醫各系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考公職獸醫師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獸醫傳染病與公共衛生學
四、獸醫病理學
五、獸醫實驗診斷學

高考公職獸醫師分發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畜產試驗所、新北市政府動物防疫檢疫處(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等。

高普考工業工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工業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工業工程之知能,對工廠佈置,工場設施、水、氣、熱、燈光、動力線管與機具安裝之設計、測繪與檢查,生產線計畫,品質管理、工程經濟、工程實務、生產方式與成本之研究、損失控制、分析與其他有關工作之作業方式、工程技術之訓練、實驗室品質管理、量測品保、儀表檢測及物理量之分析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工業工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工業與資訊管理、工商管理、公共衛生學、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產製造、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系管理組、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企業管理、印刷工程、印刷攝影、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自動控制工程、兵器工程、冶金及材料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放射技術、河海工程、物理、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科技管理、計算機管理決策、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營養、核子工程、消防、海洋科學、紡織工程、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造船工程、都市計畫、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與空間資訊、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工程與科學、資訊管理、管理與資訊、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運輸管理、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計算機應用、電信工程、電訊工程、電機工程、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管理科學、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醫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工程衛生、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職業安全與防災、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學工程、醫學放射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醫藥化學、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纖維工程、運籌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工業工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工程經濟學
四、人因工程
五、作業研究
六、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
七、生產計劃與管制
八、設施規劃
普通考試 三、人因工程概要
四、工程統計學與品質管制概要
五、生產計畫與管制概要
六、設施規劃概要

高普考工業工程分發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 、高雄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中區資源回收廠等。

高普考工業安全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工業安全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安全工程、安全管理、營建安全、安全檢查、人因工程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安全工程:含廠、礦區、設施、機電、電氣、化工、製程、防火防爆、輻射及一般機械、起重升降機具、鍋爐、壓力容器之安全設計與製造等。
2.安全管理:含製程安全評估管理、風險管理與可靠度分析、災害損失控制與分析、系統安全設計與危害分析、事故調查統計、意外事故預防、安全教育訓練、危害通識、工業災害預防與緊急應變等計畫之擬定、職業病預防及防護具管理等。
3.營建安全:含施工安全之管理、評估與計畫編訂、施工災害分析預防、營建機具管理及工程自主安全稽核等。
4.安全檢查:含廠、礦區、設施、機電、電氣、化工、製程、營建、防火防爆、輻射、一般機械、起重升降機具、鍋爐與壓力容器之安全檢查、安全管理稽核、自主檢查、職業災害調查鑑定、安全測定儀器操作與分析及非破壞檢測技術等。
5.人因工程:含人體工學、生物力學、重複性工作性傷害預防、人機介面之設計、通風、噪音及振動等工程之安全設計等。

高普考工業安全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水資源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系統管理、工業工程與科技管理、工業工程與經營資訊、工業工程與管理、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工業安全衛生、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管理、工業與資訊管理、工商管理、公共衛生學、公害防治、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材料科學與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產製造、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物工程、生物產業科技、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交通工程與管理系管理組、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企業管理、印刷工程、印刷攝影、地球科學、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自動控制工程、兵器工程、冶金及材料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放射技術、河海工程、物理、建築、建築及都市設計、科技管理、計算機管理決策、食品工程、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營養、核子工程、消防、海洋科學、紡織工程、動力機械、控制工程、造船工程、都市計畫、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測量工程、測量與空間資訊、資訊工程、資訊科學、資訊工程與科學、資訊管理、管理與資訊、資源工程、資源環境、農企業管理技術、農業土木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機械、運輸管理、電子工程、電子物理、電子計算機科學、電子計算機應用、電信工程、電訊工程、電機工程、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管理科學、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應用化學、應用地質、應用物理、應用數學、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醫學、環境與安全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工程衛生、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職業安全與防災、職業安全衛生、職業醫學與工業衛生、醫學工程、醫學放射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醫藥化學、礦冶工程、礦業及石油工程、纖維工程、運籌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工業安全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
四、工業安全衛生法規
五、人因工程
六、工業衛生概論
七、安全工程
八、機電防護與防火防爆
普通考試 三、工業安全衛生法規概要
四、工業安全管理(包括應用統計)概要
五、工業衛生概要
六、安全工程概要

高普考工業安全分發單位:
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北區工程處、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等。

高普考環保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環保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環保技術之知能,對空氣品質保護、噪音與振動管制、水質保護、廢棄物管制、土壤、海洋與環境污染防治、污染源之監測、管理與採樣、公害糾紛之處理與鑑定、環境影響評估、毒物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環境病媒防治、環境品質監測、飲用水管理、垃圾焚化與掩埋、公害防治及排放許可審查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環保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木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材料及資源工程、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產生物、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科技、生物資源、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資源環境、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環境及工程、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科學、畜牧、畜牧獸醫、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電子物理、漁業生產與管理、衛生教育、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環境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資源管理、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保護技術、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工程衛生、環境衛生、環境醫學、醫學技術、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生物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農業、海事(水產)、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或其他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環保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四、環境衛生學
五、環境科學
六、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七、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八、環境規劃與管理
普通考試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六、環境科學概要

高普考環保技術分發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環保技術 環保技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縣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廠等。

高普考航空駕駛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航空駕駛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航空駕駛方面之知能,對飛機與其他航空機具之 操縱、駕駛及安全維護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 等工作。

高普考航空駕駛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五個月以上畢(結)業得有證明,並曾任飛行時數累計二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其中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一百小時以上),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五個月以上畢(結)業得有證明,並曾任飛行時數累計二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其中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一百小時以上),得應本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航空駕駛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飛行原理
四、航行學
五、航空氣象
六、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七、載重平衡
八、陸空通信
普通考試 三、航行學概要
四、航空氣象概要
五、飛航管制概要(包括飛航規則)
六、載重平衡概要

高普考航空駕駛分發單位: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等。

高考生物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生物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農業生物技術、醫學生物技術、製藥生物技術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農業生物技術:含微生物、動、植物之分子育種、種原鑑定、疾病偵測與防治及環境與生物復育等技術,運用基因選殖與轉殖、細胞與組織培養、生化分析、分子生物技術、生物晶片、抗體、疫苗、檢驗試劑、生物反應器、動物試驗及生物資訊等新興生物技術,其涉及基因、組織、器官及個體之生化與基因工程而應用於農業、食品及保育等相關生物科技、生物資訊及產品之研發、生產及產品之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價、檢驗與認證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

2.醫學生物技術:含新醫療及診斷技術,運用基因體系、蛋白質體學、基因選殖與轉殖、細胞培養及融合、生化分析、分子生物技術、抗體、疫苗、檢測試劑、生物製劑、生物晶片、微生物鑑定及動物試驗等新興生物技術,其涉及基因、蛋白質、遺傳、組織 、器官及個體等生化與基因工程而應用於臨床醫療及診斷之生物技術、資訊及施行技術之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價、檢驗與認證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

3.製藥生物技術:含中西藥、生物製劑與其原料藥之製劑研發及檢測、中藥材基原、組織、指標成分之鑑定等技術、運用基因體學、蛋白質體學、酵素、生化分析、生物反應器、基因轉殖、細胞培養及融合、組織培養、動物試驗、單株抗體、分子生物技術、微生物鑑定、生物資訊、生物分子結構功能鑑定、、檢測試劑、生物晶片、生醫奈米等新興生物技術發展運用,其涉及基因、遺傳、組織、蛋白質等生化工程而應用於藥物及保健等生物技術、資訊及產品之審核、監測與管理、相關專利申請、爭議事件處理、技術計價、檢驗與認證準制定、技術基準規範與法規擬定等。

高考生物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分子生物、分子生物及細胞生物、分子生物科技、水產養殖、生化工程、生化科技、生化與生醫工程、生命科學、動物科技、生物、海洋生物、水產生物、生物系統工程、生物工程、生物化學、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生物科學、生物資源、生物藥學、藥學、傳統醫藥、生物多樣性、生物農業科技、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畜產、園藝、微生物、植物病理與微生物、農業生物技術、農藝、農業化學、化學、化學工程與材料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事技術、醫學生物科技、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獸醫、食品科學、水產食品科學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考生物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生物化學
四、生物技術學
五、生物學
六、微生物學
七、有機化學
八、免疫學

高考生物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等。

高普考景觀設計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景觀設計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景觀設計之知能,對自然生態環境、文化藝術景 觀、遊憩區、風景區、庭園與公園綠地、道路、河流、水岸與海岸公園 綠地、都市開放空間、社區與學校之環境設計、景觀規劃、植栽和綠美 化、景觀復育、美質、選址評估、規劃、設計與維護管理、景觀與公園 綠量(綠視率、綠覆率、綠蔽率)指標之擬定、各相關計畫之計畫書撰 寫及相關工程之設計圖貌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 行等工作。

高普考景觀設計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業設計、水土保持、水土保持技術、水資源及環境工程、市政、生物、生物多樣性、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休閒事業管理、自然資源、林業、林業暨自然資源、空間設計、建築、建築及城鄉、建築與都市計畫、建築與都市設計、建築與景觀、造園景觀、都市計畫、都市計畫與景觀建築、都市發展與建築、都市設計、景觀、景觀建築、室內與景觀設計、景觀設計、景觀設計與管理、景觀與遊憩、景觀與遊憩管理、森林、森林暨自然保育、森林環境暨資源、植物、園藝、農村規劃、農業工程、農業經營、農藝、營建工程、環境工程、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與防災設計、環境科學、觀光遊憩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工科或其他農科、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景觀設計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景觀學概論
四、景觀行政與法規
五、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
六、景觀工程
七、景觀規劃
八、景觀與都市設計(應試時間6 小時)
普通考試 三、景觀學概要
四、景觀植物學與景觀生態學概要
五、景觀工程概要
六、景觀設計概要(應試時間三小時)

高普考景觀設計分發單位:
台江國家公園管理處、行政院國科會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及各縣市政府、觀光旅遊局、風景區管理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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