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高普考交通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交通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交通技術與系統設計、鐵路、公路修護、航海管制、船舶檢丈、作業船舶、甲板作業、海底作業、一般駕駛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交通技術與系統設計:含綜合性交通技術及鐵、公路都市交通、港埠、機場等運輸系統之運量旅次分析與預測、大眾捷運系統與其附屬設備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路網設計規劃、停車場規劃及肇事重建、原因分析與防制等。
2.鐵路、公路修護:含鐵路、公路、鐵路機車、柴油車、客貨車、汽車及其設備、零件、裝具器材之檢查、養護、修理與配置等。
3.航空管制:含對船舶之進港、出港、航行與錨泊之引導、管理等。
4.船舶檢丈:含對各型船舶之檢查與丈量等。
5.作業船舶:含對港口與航行湖川等水道各種小型船舶之浚渫、拖運、施工、起重機船、渡船、艙面與機艙之各種作業等。
6.甲板作業:含船舶守值、船舶結繩、縫帆與操舵、敲剷油漆及船體保養等。
7.海底作業:含對海底調查、測量、檢修、爆破、搜索遺物及打撈沉船等。
8.一般駕駛:含曳引機、堆高機、起重機、查道車、吊車及各型蒸汽、汽油、柴油、電動、電氣、酒精等車輛之駕駛、簡單保養與維護等。

高普考交通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工程、土木與生態工程、土木與防災、土木與環境工程、工業工程、工業工程與工程管理、水利工程、水利工程與資源保育、水利及海洋工程、交通、交通工程與管理、交通運輸工程、交通管理、交通管理科學、車輛工程技術、河海工程、航運管理、物流與航運管理、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動力機械、商船、造船工程、都市計畫、運輸工程與管理、運輸科技與管理、運輸管理、運輸與物流工程、運輸與倉儲營運、運輸與航海科學、運籌管理、機械工程、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電工程、電機工程、營建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交通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運輸學
四、交通工程
五、運輸規劃學
六、交通安全
七、交通控制
八、統計學
普通考試 三、交通工程概要
四、運輸規劃概要
五、統計學概要
六、交通控制概要

高普考交通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交通部公路總局養護工程處交通部公路總局監理所 各縣市政府及交通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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