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30日 星期日

高普考機械工程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機械工程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機械工桯、車輛工程、鐵路車輛工程、航空工程、船舶工程、印鑄等知能,對下列工作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
1.機械工程:含蒸氣鍋爐、發動機、透平機、冷熱機、通風機、唧筒、儀錶、樣板、手工具、管路系統、空壓機、鼓風機、機械欄污柵、空調冷凍機、擠、軋、壓、切、抽、旋、鉋機具、農業機具與兵工械彈之製配修理、金屬用品之加工生產之設計、製圖、檢驗與管理、廠、礦之機械規劃、搬運、通風、排水與防火等設備之機械結構設計、施工規劃、安全管理與維護、防爆電機設備之規劃與安全管理、機械自化及機械紡紗、纖造與染整等。
2.車輛工程:含汽車、特種車輛、軌道車輛、機車、自行車與其零組件之研發、設計、製造組裝、測試檢驗、修理、保養與管理等。
3.鐵路車輛工程:含鐵路機車、柴油車、汽油車與客貨車之檢查、保養、修理、配製與裝具器材管理等。
4.航空工程:含飛機、航空發動機、儀器與專用設備之裝配、檢查、修理及有關器材裝具管理等。
5.船舶工程:含船體與船上之動力設備與操縱裝置及其他附屬裝備與器材之安裝設計、繪圖、檢查與核算等。
6.印鑄:含鑄字、排版、清版、鑄版、雕刻製版、電鍍製版、照像製版、油墨調配、印刷、裁切及裝訂等。

高普考機械工程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工業教育、工業設計、工業工程與管理、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自動化工程、自動控制、兵器工程、材料工程、材料與製造工程、材料科學、材料科學工程、系統工程、系統工程暨造船、車輛工程、核子工程、航太與系統工程、航空工程、航空太空工程、航運技術、動力機械、動力機械工程、船舶機械、造船工程、農業工程、農業教育系機械組、農業機械、農業機械工程、電機工程、精密機械與製造科技、精密機電工程、模具工程、輪機工程、機械工程、機械設計、自動化及控制、機械與自動化工程、機械與航空工程、機械與電腦輔助工程、機械與精密工程、機械與機電工程、機械製造、機電工程、機電光工程、機電光系統、機電自動化、職業教育、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或其他工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機械工程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熱力學
四、汽車動力機及底盤
五、機動學
六、機械設計
七、應用力學
八、電工學
普通考試 三、機械原理概要
四、機械力學概要
五、機械製造學概要
六、機械設計概要

高普考機械工程分發單位:
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構)學校、交通部公路總局(本單位及所屬各機關)、交通部公路總局各區監理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各縣市政府工務局、水利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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