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高普考養殖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水產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水產技術之知能,對水產動植物繁殖、養殖、推廣、水產資源調查、評估、保育、復育、增殖、開發、利用、採集、加工製造、冷凍冷藏技術研究與設計開發、漁場環境改造與技術開發、水質之監測、管理、調查、統計、分析與評估運用、漁撈、漁業災害防治、魚病防治、漁具、漁法、漁用機械、餌料與飼料之研究改良、漁船設計及魚貨進出口檢驗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養殖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工程科學及海洋工程、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工業、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多樣性、生物資源、生物科技、生物科學、水生生物科學、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自然資源、河海工程、海洋、海洋生物、海洋環境及工程、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資源管理、畜牧、畜產、畜產與生物科技、動物、動物科學、野生動物保育、植物、植物科學、漁業、漁業生產與管理、漁業科學、環境生物與漁業科學、獸醫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海事(水產)、農業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海事(水產)、農科或其他海事(水產)、農科同等
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養殖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水產概論
四、水產養殖
五、魚類生理學
六、飼料與餌料學
七、魚病學
八、生物統計學
普通考試 三、水產概要
四、養殖生態與管理概要(包括養殖工程)
五、飼料與餌料概要
六、魚病學概要

高普考養殖技術分發單位:
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宜蘭縣漁業管理所、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各縣市政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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