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高普考環保技術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環保技術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環保技術之知能,對空氣品質保護、噪音與振動管制、水質保護、廢棄物管制、土壤、海洋與環境污染防治、污染源之監測、管理與採樣、公害糾紛之處理與鑑定、環境影響評估、毒物化學物質與環境用藥管理、環境病媒防治、環境品質監測、飲用水管理、垃圾焚化與掩埋、公害防治及排放許可審查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環保技術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木與環境工程、土木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材料及資源工程、化工與材料工程、化學、應用化學、化學工程、化學工程與生物科技、化學工程與材料科學、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製造、水產養殖、水產生物、水資源及環境工程、生命科學、生物、生物科技、生物資源、生物工程、生物多樣性、生物產業機電工程、生物機電工程、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球與環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資源環境、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技術、海洋生物科技暨資源、海洋資源、海洋環境及工程、海洋環境工程、海洋環境、海洋科學、畜牧、畜牧獸醫、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業機械工程、農藝、電子物理、漁業生產與管理、衛生教育、應用物理、營養、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工程、環境管理、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科學與工程、環境科學、環境資源管理、資源與環境科學技術、環境與安全工程、環境保護技術、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環境工程衛生、環境衛生、環境醫學、醫學技術、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化學、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生物藥學、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工業安全衛生、職業安全與衛生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工業、農業、海事(水產)、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或其他工科、農科、海事(水產)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環保技術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
四、環境衛生學
五、環境科學
六、環境影響評估技術
七、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八、環境規劃與管理
普通考試 三、環境污染防治技術概要
四、環境化學概要
五、環境規劃與管理概要
六、環境科學概要

高普考環保技術分發單位:
經濟部工業局、環保技術 環保技術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各縣市環境保護局、環境保護局資源回收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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