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高普考航空駕駛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航空駕駛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航空駕駛方面之知能,對飛機與其他航空機具之 操縱、駕駛及安全維護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 等工作。

高普考航空駕駛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五個月以上畢(結)業得有證明,並曾任飛行時數累計二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其中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一百小時以上),得應本考試: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具有下列各款資格之一,並曾在國內、外學校(班)航空飛行班次受訓累計達五個月以上畢(結)業得有證明,並曾任飛行時數累計二百五十小時以上者(其中直昇機飛行時數累計一百小時以上),得應本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中等學校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航空駕駛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飛行原理
四、航行學
五、航空氣象
六、飛航管制(包括飛航規則)
七、載重平衡
八、陸空通信
普通考試 三、航行學概要
四、航空氣象概要
五、飛航管制概要(包括飛航規則)
六、載重平衡概要

高普考航空駕駛分發單位:
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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