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2月23日 星期日

高普考環境檢驗工作內容、考試科目及分發單位

環境檢驗職系
本職系之職務,係基於環境檢驗之知能,對工、商、廠礦所排放之環境污染物、環境空氣品質、空氣聞臭、飲用水、水體、水質、土壤、廢棄物、環境用藥、毒性化學物質與微生物、噪音、振動及排游離輻射之檢測方法研訂、採樣與檢驗分析等,從事計畫、研究、擬議、審核、督導及執行等工作。

高普考環境檢驗應考資格:
等別 應考資格
高考三級 一、公立或立案之私立獨立學院以上學校或符合教育部採認規定之國外獨立學院以上學校土木及水利工程、土壤、土壤環境科學、大氣物理、大氣科學、工程科學、工業設計、公共衛生、公害防治、化學、化學工程、化學暨生物化學、水土保持、水利及海洋工程、水產生物、水產食品科學、水產製造、水產養殖、生命科學、生物、生物工程、生物科技、生物技術、生物多樣性、生物環境工程、生物環境系統工程、生物醫學工程、生物醫學科學、生醫工程與環境科學、生物醫學暨環境生物、生活應用科學、地球物理、地球科學、地理、地理環境資源、地質、地質科學、昆蟲、河海工程、物理、保健營養、科技暨資源、食品工程、食品科技、食品科學、食品暨釀造科技、食品暨應用生物科技、食品衛生、食品營養、家政、核子工程、氣象、海洋生物、海洋生物技術、海洋資源、海洋環境、海洋環境及工程、畜牧、畜牧獸醫、獸醫微生物學、動物、陶業工程、植物、植物保護、植物科學、植物病理、植物病理與微生物、植物病蟲害、園藝、微生物學、資源工程、農業工程、農業化學、農業教育、農藝、電子物理、衛生教育、應用物理、應用化學、營養、環境工程、環境科學、環境工程與科學、環境工程與管理、環境衛生、環境與安全衛生工程、職業安全與衛生、醫事技術、醫事檢驗、醫學工程、醫學生物技術暨檢驗、醫學檢驗生物技術、醫學檢驗暨生物技術、醫藥暨應用化學、獸醫、藥學、生物藥學、天然藥物、礦業及石油工程、灌溉工程各系、組、所畢業得有證書者。
二、經普通考試或相當普通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三、經高等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普通考試 一、具有高等考試同類科應考資格第一款資格者。
二、公立或立案之私立高級農業、工業、醫事職業學校或高級中學農科、工科、醫事科或其他農科、工科、醫事科同等學校相當類科畢業得有證書者。
三、經初等考試或相當初等考試之特種考試相當類科及格滿三年者。
四、經高等或普通檢定考試相當類科及格者。

高普考環境檢驗專業科目:
等別 專業科目
高考三級 三、分析化學
四、環境化學與環境微生物學
五、儀器分析
六、水質檢驗
七、廢棄物檢驗
八、空氣污染物檢驗與噪音測定
普通考試 三、分析化學概要
四、儀器分析概要
五、環境化學概要
六、環境微生物學概要

高普考環境檢驗分發單位:
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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